省财政厅认真落实《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要求,持续加强经费统筹管理,积极保障行政执法工作需要,助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有效实施。
省财政厅健全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行政执法经费实行分级保障,由各级政府纳入本级预算予以合理保障。省财政厅立足财政职责,坚持将行政执法经费纳入省本级相关部门预算统筹保障,科学编制年度预算,持续强化预算执行绩效和资金监管。同时,加大对下补助力度,指导各地财政部门履行好本级保障责任。
同时,提升省级行政执法资金保障水平。2024年统筹安排中央和省级行政执法相关经费24049万元,切实保障综合执法工作开展,重点支持开展执法类系统适配改造、审计问题整改动态监管平台信息化建设、全省应急管理系统综合执法队伍专业能力提升、自然资源卫片执法、文化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和服务质量提升、长江流域禁捕水域各县(市、区)建设视频监控点位及水产品质量检测、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安全生产管理等工作。
此外,积极支持司法行政部门发挥组织协调作用。2024年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8942.8万元,支持省司法厅和州(市)司法行政部门发挥好牵头作用,其中,重点支持省司法厅2159万元,用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建设、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等工作。同时,加大对下级的补助力度,统筹下达司法行政对下专项补助经费6783.8万元,支持基层统筹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重点工作。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持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聚焦三年行动重点任务,配合相关部门将有关经费落实到2025年部门预算中,强化绩效管理和资金监管,确保终期评估交出满意答卷。(记者 叶新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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