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印发通知,部署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坚决做好冬春季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岁末年初企业超能力超强度生产、设备带“病”运行、车辆船舶“多拉快跑”等突出问题和安全基础薄弱环节,以及今冬明春冷空气活动频繁、我省局地阶段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风险大、森林草原火险等级偏高等风险特点,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结合实际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风险隐患。
在安全生产领域,聚焦交通运输、工程施工、消防、燃气、矿山、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文化和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针对性明确16项排查整治重点,重拳打击30类违法行为,确保各类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到位。针对职能交叉和新业态新风险,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明确监管责任,坚决防止失管漏管。针对国务院2024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反馈问题隐患,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落实整改要求,举一反三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不断完善政策制度,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类漏洞、健全一套机制,切实实现隐患见底、风险清零、问题销号。
在防灾减灾救灾领域,聚焦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地震地质灾害、森林草原防灭火、受灾困难群众帮扶救助等方面,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突出重点部位、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全面加大灾害隐患风险排查力度,及时采取排危除险措施,做好宣传教育和避险提示,始终把确保人员和重要目标安全放在最高位置,坚决杜绝重大人员伤亡。同时,精准有序做好冬春救助工作,及时解决好受灾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通知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及时化解苗头性风险,坚决稳控全省安全形势。要坚持严的基调,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多拍摄隐患场景,持续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筑牢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人民防线。要强化应急处置,在高风险区域和敏感时段推动指挥、力量和装备“三靠前”,将资源和力量下沉前置到县、乡两级,遇有突发灾害事故第一时间及时响应、有力处置,科学开展灾害评估和事故调查,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记者 付欣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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