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新发布 | 我省新型城镇化建设质效齐升

来源: 云南经济日报 2024-12-18 10:3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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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在昆明召开的云南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新闻发布会获悉,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深入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围绕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滇中城市群高质量发展、“五城共建”、城乡绿化美化等重点工作,精准攻坚,持续发力,以小切口大突破推动全省城镇化质量和水平持续提升。

稳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近年来,我省围绕“进得来、愿进来、留得住、有配套”,持续破除体制机制堵点、强化政策措施保障,推动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从2012年的38.47%提升至2023年的52.92%,实现了一半以上人口居住在城镇的历史性转变;城乡发展差距进一步缩小,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从2012年的3.89:1下降到2023年的2.66:1。

在“进得来”方面,我省城镇地区户口迁移政策全面放开,居住证制度全面实行,昆明市主城区落户限制全面取消,在全国22个超大特大城市中,是8个率先放开的城市之一,全省近2000万人落户城镇。

“愿进来”方面,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深入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全省累计确权登记办证877.4万户、确权登记土地面积1.1万亩,进城农民工的后顾之忧得到有效解决。

“留得住”方面,加快发展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和口岸经济“三大经济”,持续壮大城市产业规模,为进城农民工提供更多就业岗位,推进进城农民工与城镇户籍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据统计,“十四五”以来,全省开展农业转移就业劳动者培训38万人次。同时,持续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居住证制度和户籍制度有机融合并轨,不断扩大教育、医疗、社保、住房等公共服务覆盖范围,特别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切实降低进城农民工在城市的生活成本。

在“有配套”方面,全面落实城市建设用地、财政转移支付与城市人口增长挂钩机制,制定实施《云南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统计显示,“十四五”以来,省财政共下达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39亿元。

持续推动滇中城市群高质量发展

2020年,《滇中城市群发展规划》获国家批复,经过多年的发展,滇中城市群以全省28.27%的国土面积,集聚了47.06%的常住人口和62.1%的地区生产总值,已成为全省人口最集中、经济最活跃、功能最完善的区域。

人口集聚方面,区域内常住人口达到2199.16万,全省4673万人口中,近一半人口居住在滇中地区。经济发展方面,2023年,区域内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86万亿元,是全省经济发展的火车头。

随着“强省会”行动深入实施,昆明市GDP占全省的比重达到26.2%,依然是全省经济发展的主要支撑。曲靖副中心建设步伐加快,对全省经济增长的贡献度连续3年超过五分之一。昆玉、昆楚协同,麒沾马、蒙个开组团发展不断深化,已逐渐成为支撑滇中城市群发展的重要支撑和新的引擎。

城镇化发展方面,区域内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了65.19%,是全省城镇化水平最高的区域,有1个特大城市(昆明市)、1个大城市(曲靖市)以及1个中等城市(玉溪市),是全省中等以上城市最为集中的区域。

“五城共建”改善人居环境

为有效推动全省新型城镇化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近年来,我省统筹推进健康县城、美丽县城、文明县城、智慧县城、幸福县城“五城共建”,经过不懈努力,全省129个县(市、区)面貌焕然一新,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发展质量显著提升。

为强化政策和机制支撑,我省印发实施《关于高质量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29项具体任务,建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省直相关部门协同、州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定期调度、推进目标任务落实。同时,制定建设参考指标体系,对标对表实施方案中明确的5个方面29项任务,条目化梳理形成212项参考指标体系,在统筹好当前必需和长远需要的基础上,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谋划储备了一批项目。

为加强面对面服务,我省多次召开“五城共建”项目专题协调会、专题服务会,组织各成员单位、有关专家对“五城共建”重点县的实施方案和项目清单进行“一对一”服务指导,逐一提出完善措施。同时,加大资金支持,2023年以来,省级和各地统筹100亿元以上各类资金,对“五城共建”有关项目予以支持。为强化典型引路,我省总结提炼了60余篇县城建设亮点经验,在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上进行持续宣传,推动全省形成互看互学的良好氛围。今年以来,我省对2023年脱颖而出的凤庆、腾冲、水富等10个“健康美丽文明智慧幸福”县城开展宣传,将经验汇编成册提供各地学习借鉴。

深入实施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

近年来,我省以城乡绿化美化行动为牵引动员各方力量,坚持“扩绿、兴绿、护绿”并举,不断推动云南“绿”起来、“美”起来。

在强化政策引领方面,我省制定印发《云南省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2022—2024年)》1个总体文件,建设导则、植树指南、推荐树种名录等3个辅助性文件,城市、村庄、河湖等7个重点领域配套方案,以及碳普惠方法、后期管护机制等,构建形成“1+3+7+X”政策体系的“四梁八柱”。

为精细推动点位建设,全省各地围绕“把树种在群众身边”要求,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见缝插绿、能绿尽绿”思路,年初组织各地对开展绿化美化的各类零星地块和空间进行全面梳理,明确年度工作计划。统计显示,今年初,全省明确工作点位1.73万个,全年计划新增绿化面积8.65万亩,植树量822万株。

为强化示范带动作用,我省在弥勒、楚雄召开现场会进行晒绩比拼,统筹11.5亿元资金对成效突出的县(市、区)实施“以奖代补”,以专报形式对各地各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表扬或通报,通过多种形式的激励和鞭策,持续营造全省对标先进、互看互学、比学赶超工作氛围。

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实施以来,全省各地因地制宜,采取“宜树则树、宜花则花、宜草则草”的方式,累计新增绿化面积35万亩,完成植树量4100万株,为提升全省城乡人居环境,助推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中,我省印发《云南省城乡绿化美化负面清单》,始终坚守底线,明确16项禁止类行为和7项限制类行为,坚决避免城乡绿化美化中违规占用耕地,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等,对苗头性问题进行及时提醒和纠正,确保城乡绿化美化工作始终朝着正确的方向推进。

下一步,我省将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不断推动全省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稳步提高,为推动全省与全国同步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劲动力和坚实支撑。(本报记者 付欣鑫)

责任编辑:杨莉昆